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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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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各市、县(区)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民生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体现自治区科技计划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根据自治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现就2013年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技术问题为重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着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着力加强攻关研究和应用,强化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培养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科技创新基地,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步入创新驱动的轨道。
      二、申报领域和方向
      (一)工业领域
      1、能源化工:重点开展能源开发与利用、煤炭高效开采、煤炭发电、高效节能环保、煤化工及其高端产品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我区能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2、新材料:重点开展稀有金属材料、轻金属铝镁材料、新型建材、炭基材料、光伏材料、聚酯纤维及羊绒、毛纺织材料等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科技对新材料产业的贡献率。
      3装备制造业:重点开展高档数控机床、起重机械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超大型铸件、新能源设备制造、装备再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水泥、轴承、轮胎等产品,提升产业整体竞争能力。
      4、信息产业:重点开展企业数字化、流程行业信息化、现代服务业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形成信息技术创新与信息技术应用良性互动的局面。
      5、生物制药和特色医药:重点开展生物发酵行业的菌种生产与发酵工艺、废渣废水治理综合利用、引进和开发发酵行业的生物医药和生物食品新产品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动我区生物发酵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农业领域
      1、特色优势农业: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收集、挖掘、利用与动植物新品种培育,种植业优质、高产、高效综合配套栽培,设施农业优质、安全、高效综合生产,优势果树丰产栽培,重大农林生物灾害预防与控制,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节水农业:重点开展旱作高效节水农业、引黄灌区农田高效节水模式、农村环境污染控制和综合防治、肥料高效利用、盐碱地改良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3、农业高新技术:重点开展农林优质高产抗病虫抗逆转基因以及花卉转基因新品种选育、生物农药与生物肥料、基于物联网的数据采集与精准管理、现代农业精准管理智能化控制等技术研究与开发,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4农产品贮运与加工:重点开展果蔬物流与贮藏保鲜、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新产品技术研究与开发,切实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5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控:重点开展食品溯源与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研究,建立健全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6现代农业装备:重点开展水稻、小麦、玉米、枸杞、葡萄、马铃薯、硒砂瓜等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精量播种、栽培及旱作节水机械研发与应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经济效益。
      7、农村信息化技术:重点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城乡社会管理及服务信息化等技术研究与应用,有效提高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三)社会发展领域
      1、人口与健康:重点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临床规范化综合诊治技术、农村和社区卫生适宜技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技术的研究。
      2、公共安全:重点开展大宗食品、药品安全控制、应急处置、风险监测和污染物高新检测技术研究;研究开发煤矿生产安全与救援支持技术,高危行业劳动保护关键技术和社会治安监控技术,现代刑事侦察技术等。
      3、生态环境:重点开展生态保护与恢复重建、城镇生态环境防御体系建设、湿地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综合节水技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
      4、防灾减灾:重点开展极端和突发性天气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精细化数值天气预报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等研究;开展地震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应急救灾技术、火灾防治监控报警及应急处理技术等研究。
      5、生物制药与中回药开发:重点开展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产业化开发、中医药(回医药)理论研究与新药开发以及生物制药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应用。
      6、城镇化与社会管理:重点开展建筑节能与居住环境改善、旅游科技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智能交通以及数字医疗、远程教育、电子商务、数字社区等社会管理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四)对外科技合作
      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开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现代节水农业、生态环境治理、重大疾病防治、公共安全、粮食生产等领域的技术合作。抓住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贸合作、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我区面向穆斯林国家的科技合作。鼓励我区骨干企业"走出去",有选择、有目的地引智、引技、引资,推进区内外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开发,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2、国内科技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发、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主要内容,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陕西省、北京市的科技优势资源,加强与国家大院大所、重点大学以及科技密集省市区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重点支持新技术引进、新成果中试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及主导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项目。
      (五)软科学研究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对自治区重大经济社会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问题以及科技工作的自身发展与驱动创新问题开展研究。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及研究方向: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研究,自主创新品牌发展战略研究,科技保险绩效评价与险种创新研究,科技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行为研究,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模式研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研究,现代农业发展研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科技支撑问题研究,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问题研究,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政策研究,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科技支撑问题研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中的科技支撑问题研究,生态移民实施中的劳动力结构分析研究等。
      (六)引导项目
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以提高市、县(区)科技局的管理能力为主,突出示范推广,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确定的支持领域和重点方向,并在自治区内实施。项目研究及产业化目标明确、具体,研究内容重点突出,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广阔,产业化机制可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良好基础。
      (二)项目申报以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为主体,申报单位应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都应与企业结合,突出产业需求。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与生产需求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或参加科研工作的积累、经历和能力,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四)申报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与在研或已完成的项目在研究内容和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不予受理;在研的自治区和国家二个以上(含二个)的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011年、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结题评议为差的项目主持人或未按时结题并有不良信誉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六)申报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单位应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条件并能配套所需资金,外方合作机构对合作项目要有相应的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以及其它经费渠道来源。企业为主提出的合作项目,要求企业配套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自治区国际合作计划项目必须提供与外方机构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的中外文版本复印件。
      (七)宁夏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陕西省、北京市等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是经过双方对接洽谈确定,同时必须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引进、转化)合同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
      (八)引导项目只接受以市、县(区)科技局为主持单位的申报,结合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每个市、县(区)限报1-2项。
根据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2013年支撑计划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层次进行布局。重大专项由发展计划处会同业务处进行主题凝炼和顶层设计,项目支持额度500万元左右,实施年限为3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按照支持领域和方向申报,实施年限为1-2年,重点项目支持额度80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在20万元以内。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由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申报,2013年1月15日前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推荐表》与《2013年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一份(见附件1、2,附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科技厅结合2013年的支持领域和重点方向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科技厅通知项目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3),同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二)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市、县(区)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处审定、汇总后统一上报;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书报送所在地科技局审定后报科技厅,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除申报的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自治区软科学研究项目分别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专项)》外,其它项目一律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可从自治区科技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www.nxkjt.gov.cn)。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报送。
      (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要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和筛选,杜绝重复申报。每个市、县(区)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对之前承担项目结题率低的单位要从严控制申报。
      (三)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已往分配的密码和帐号,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同时注意妥善管理申报密码和帐号。涉及到保密的项目申请书,请将纸质件及刻录光盘直接报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徐万仁0951 -5013176、张海东0951 -5032628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文件受理):0951-6982729、6982683
      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网络技术支持):张天赐 0951-6087248、王国华 0951-50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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