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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日期: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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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训练中心实习部安全检查制度
1、每个实习部、实验室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安全设施的配置、检查,学生实习或实验时,应进行必要的实习实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维护等。
2、学生在实习或实验时,安全员应巡查实验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各实验室实习部的水、电、门、窗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或实习部。
3、实验实习室内应备有充足的消防器材,安全员应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4、实验实习场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带入食品,禁止将私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实验室,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文明整洁,发现不文明现象应立即制止。
5、每逢暑假和国家法定长假日实验实习室由安全员负责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贴好封条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6、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7、实习部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接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严禁在实验室私自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二、工程训练安全守则
1、学生进入工程训练中心进行工程训练,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2、学生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服必须紧袖,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上机操作。
   3、工程训练的学生必须首先了解机床设备的构造、操作方法和维护规则,经指导教师讲解及同意后,才许开动机床进行操作。若要改变操作方法必须首先取得指导教师同意以免发生事故。不许在卸下运动部分防护罩的情况下开动机床。
   4、在分组操作实习时,若安排一机多人,只允许单人操作,严禁多人同时操作!在有人操作时,其他人不得随便扳动设备上的任何手柄和开关。操作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电机,检查原因,并报告指导老师。
   5、实习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扳动、启动非自用设备及其电闸、开关和消防器材。
   6、不准攀登吊车、墙梯和任何设备。
   7、不准在吊车、吊物运行路线上行走和停留。
   8、不准在现场追逐、打闹、喧哗。
9、操作设备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聊天、阅读书刊、背诵外语单词、打手机、听音乐。
10、学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各工种可以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安全考核,若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1、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整齐,所用工具、毛坯、零件均应按适当位置安放。不准在人行通道堆放杂物,保证实习场地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的畅通。
12、贵重仪器、机床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责任到人,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机床设备。
1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指导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习,情节严重的,实习成绩不予通过,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4、全体工作人员在下班前,注意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
三、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守则
凡进入工程训练中心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遵守本守则:
1、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实习,并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任务。
2、实习前必须预习实习教材、指导书,明确实习内容、目的、要求、方法、步骤,熟悉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作好实习准备。
3、进入实习部、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如有违反规定的禁止参加实习。所携物品符合实习要求,按规定位置就位,不得随意走动或擅自离开。
4、学生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乱倒废物及实习产生的废料,不高声讨论,严肃自律,不影响他人实习。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动用非指定实习设备和工、夹、量具。
5、实习时要遵从老师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努力培养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如实记录实习、实验数据,分析实习、实验现象,不得粗心马虎,不抄袭他人实习、实验记录和结果,做完实习认真复查,如有错漏,及时更正或补做。
7、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器材。凡损坏或丢失仪器、材料、工具等,均应及时报告并登记,按规定处理。
8、实习部、实验室内的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带出,借物要及时归还。
9、实习、实验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10、实习结束要整理实习场地,收拾实习仪器、器材,打扫卫生。离开实习部、实验室时,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经许可方可离开。
11、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作业、报告,认真做好实习后的复习和总结。
四、工程训练中心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训练中心的劳动纪律,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 工程训练中心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程训练中心的作息制度。
冬季 夏季
上午 8:00 ~12:00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下午 14:00~17:30
2、各实习部负责人对本部教师每天做好考勤记录,中心办公室对各实习部主任做好考勤记录。
3、实习教师有事向实习部负责人请假,实习部负责人有事向中心主任请假,在得到同意后方可休假。 如遇特殊情况,可事后请假。
4、考勤单每月的月底交中心办公室主任。
5、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做私活,不得玩游戏。
6、请假1天以内,可向各部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
7、实验实习教师缺勤扣发津贴的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8、上班期间如有不适可以去医院就诊,但须有凭证证明,半天以上作病假处理。
五、中心实习部管理条例
1、中心实习部是重要的实践教学基地,除本实习部工作人员和参加实习学生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进入中心实习部的人员未经设备负责人许可,不许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3、在中心实习部进行实训、科研、加工等项工作,必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并由实习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4、各实习部的仪器设备应建帐卡,设有专人保管,并按规定对管辖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登记。
5、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或损坏,要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及时上报等待处理。
6、各实习部不得存放与本部工作无关物品。
7、各实习部严禁吸烟,禁止玩笑打闹。
8、各实习部综合治理、安全、消防、卫生等工作责任到人,机床擦洗干净,场区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9、本条例由各实习部负责人督促实施,中心定期检查。
六、工程训练中心计算机房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爱护计算机,遵守机房管理人员的指导及有关规定,人走关断主机和显示器电源。
2.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3.禁止在机房内接听、拨打手机。
4.禁止在机房内内吃东西、喝饮料。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5.禁止在未经机房管理员的许可下擅自安装、删除软、硬件。
6.任何人员禁止利用本室的设备进行与本中心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7.使用本室设备进行教学、科研的教师、实验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表。
8.机房管理员、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室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认真填写维护工作日记。
9.定期进行设备清洁、维护。
10.网络系统管理员应按计划对网络系统实施监控,保护系统的安全。遇到特殊事件必须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七、工程训练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程训练中心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的仪器设备分户明细账,每年对中心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一次,做到账、物、标签相符。
第二条 实习部、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管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未经专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移或调换。专管人员变动时,要办理好清理、移交手续。
第三条 实习部、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教育部对设备完好率的要求。
第四条 现有仪器设备不得自行拆卸或改装。确需技术改装、改进,应经主管领导同意、校设备及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工程训练中心管理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可以协商借用。借用单位应出具借据,准时归还。如果损坏,按学校规定赔偿。校内或校外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教务处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第六条 如果发生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规定要求责任人赔偿。
第七条 实验室如有长期积压不用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处理。
第八条 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设备,要逐台建立档案,专人管理,作好使用、维修记录。
八、生产管理办法
1.对准备生产加工的任务,各实习部要填写生产任务报批单,上报中心主管主任。
2.由中心指定人员发放生产任务号并填写生产任务批准单,返回生产部。
3.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批准单编写工艺文件和下达生产任务。
4.生产人员根据工艺规程和图纸加工生产,加工后将工件和工艺文件及图纸一并交回,由生产部负责产品检验和入库,工艺文件和图纸存档备查。
5.生产人员接到任务后,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6、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及时找技术人员解决。
7、生产人员的工作量按工时定额计算,按月结算。
8、若出现加工没有生产任务号的情况,按干私活处理,按照中心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九、实习部(实验室)人员守则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学生,专心施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刻苦钻研专业理论,不断提高技能,掌握本专业最新实验原理与方法,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与实训技术水平。
3.熟练掌握实习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原理与操作方法,做好维修、保养与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4.管好财产帐卡,严格领借手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做好本实习部(实验室)资料、设备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档案管理工作。
5.根据工程训练中心教学部和实验课教师要求,做好每次实习(实验)准备及辅助工作,搞好实习(实验)项目的更新与改进,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按时顺利进行。
6.服从工程训练中心主任领导,发扬团队精神,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努力做好本岗位工作,依照教学大纲按期完成实习(实验)指导任务。
7.做好实习部(实验室)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实习(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负责仪器设备间的安全、卫生和节能工作,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中心安全技术管理条例
随着学校的发展,工程训练中心的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任务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实习部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1、各实验室和实习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约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指定兼职环保技安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学生进实习部、实验室实习、实验之前,由室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操作。
3、本科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临场指导;研究生必须有导师或其它教师负责指导。不经导师批准不能独立操作;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4、教学和科研实验所用的设备、仪器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讲解,试车合格才准许操作。不准动用其它无关设备、仪器、设施等,不准改动、拆动安全装置。
5、各部负责人、指导教师要负责学生在实习部、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实验的技术安全,有权责令违章违纪者停止操作,并做出检查。
6、节假日、夜间(18:00时至次日8:00时)进行教学和研究实验时,事先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并在中心主管安全的副主任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
7、对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健全领取、发放、储存、登记等项规章制度。绝不准乱扔乱放、随意倾倒、销毁处理。
8、在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9、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不准擅自改动、安装仪器设备和电器设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接临时电线必须向动力部门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由持电工证的正式电工安装。
10、电钻、手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11、承揽校外的教学、实验和生产任务时,在签订协作合同的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
12、进行科研、生产活动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科研生产项目。要指派临时性的安全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
13、实验员和科研人员及学生做实验时,根据实际情况,应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4、实验室内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堆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私人物品。要设有安全通道,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15、本规定适用工程训练中心的各实习部和实验室。违反本规定,按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十一、新教师、实习指导人员上岗制度
1.新调入的和开新实习课的教师、实习指导人员上岗前应先进行培训。由中心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并指定指导人员。
2. 新调入的和开新实习课的教师、实习指导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考核。考核由中心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考核未通者可给予一定时间的准备后进行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者不能进入教学岗位。
4. 考核情况应记录、存档。
5. 新调入的教师、实习指导人员考核情况应上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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