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和软科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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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在整合原有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惠民计划、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育种专项、科技富民强县与科技兴农专项等的基础上,设立了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以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公益性技术及应用示范问题为重点,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三种类型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加强前瞻性布局,着眼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2.突出项目、人才与基地的统筹建设。优先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实现产学研协同攻关。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建设,支持国家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
3.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发挥科技导向作用,立足打造区域创新体系、推动优势产业发展,攻克核心技术,提升创新水平。
二、申报领域和方向
(一)重点研发计划
1.新材料:纳米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合金纤维性能研究;金属材料循环利用技术研究;电池材料性能及密封优化技术。
2.装备制造:智能仪表的设计研究;精密合金件的铸造;加工中心特种轴承的研制;清洁能源设备的研发;装备制造关键部件设计和可靠性研究。
3.电子信息:智能化系统管理平台的研究和应用;智慧城市及其智能设备研发;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技术。
4.生物与医药:微生物发酵菌种改造技术研究;远程医疗新技术;药物研制及临床研究;医疗器械开发。
5.煤化工:煤化工高端产品关键技术;甲醇制丙烯二代催化剂技术;煤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聚丙烯树脂工程化开发;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催化剂、添加剂的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副产物的开发利用。
6.新能源与节能:太阳能高效利用和储存技术;生物质炼制技术;风电场检测技术。
7.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与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耕地质量保育技术与土壤改良技术研究;区域化水资源合理调配与信息化管理模式创新。
8.现代生物技术:农林优质高产抗病虫抗逆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生物农药、高效复合生物肥料、饲料与新型疫苗研究与开发。
9.农产品贮运与高值化加工:名品名产果蔬物流与贮藏保鲜技术研究与标准体系建设;大宗高档优质清真牛羊肉制品、乳制品创新、工艺优化及品质标准体系构建;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产业标准体系、地理标志产品准入研究与构建。
10.现代农业装备:枸杞、葡萄、园艺、马铃薯、草业等生产关键环节农机农艺配套和智能化改造;特色农业简洁化水肥一体化装备智能化改造与应用;旱作补水关键机械设备研制与开发。
11.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与控制系统开发利用;特色种养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利用;基于手机的农村综合信息智能推送服务系统研发。
12.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技术:大宗道地中药材种质遴选、种子种苗繁育与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道地药材商品规格、品种、质量认定标准制定;主要道地中药材原产地加工与贮藏技术标准构建;中药材播种、采挖、除草专用机械研发。
13.人口健康:心脑血管系统、营养与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代谢系统、神经系统疾病、眼病及精神疾病等常见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常见多发恶性肿瘤中、西医防治技术研究;干细胞及生物芯片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研究;服务于残疾人的技术和产品开发;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研究;道地中药材贮藏与加工、药材质量控制、中回药等新药开发、宁夏特色资源保健品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
14.资源环境: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生态健康评估、特色产业和重大工程生态安全保障、植被恢复及湿地保护与利用等生态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大宗典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污染防控技术研究;水资源优化配置、新能源开发、绿色建筑等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15.公共安全与其他社会管理: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及适应对策研究、及防灾减灾技术研究、地震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社会治安、文化、交通及物流等相关领域技术创新研究。
16.科技惠民: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
17.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农产品加工贮运及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
(二)软科学研究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部署,以建设开放、和谐、富裕和美丽宁夏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和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大力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与水平,努力构建协同创新新常态、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确定的支持领域和重点方向,并在自治区内实施。项目研究及产业化目标明确、具体,研究内容重点突出,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广阔,产业化机制可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良好基础。
2.项目申报以科研机构、高校为主体,申报单位应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都应与企业结合,突出产业需求。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与产业需求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或参加科研工作经历和能力,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4.申报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与在研或已完成的项目在研究内容和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不予受理;在研的自治区和国家两个以上(含两个)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申报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本通知中重点研发计划都可做为对外合作申报领域)的单位应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条件并能配套所需资金,对方合作机构对合作项目要有相应的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以及其它经费渠道来源。自治区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必须提供与对方机构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5年5月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与《2015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牛 恒
联系电话:13519289686 科研处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