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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bat365官网登录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05

点击:15905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6年11月8日组织召开的《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的2017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领程序
(一)本人申请。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2017届高职、本科在12月1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
1.个人申请书(A4纸800字左右,均为手写、本人签名);
2.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及享受待遇的银行账户流水复印件);
3.户主及本人关系页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是以一户为单位);
4.残疾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5.毕业生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6.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毕业生本人中国银行账户(户号清晰);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低保家庭、个人残疾和享受助学贷款三者满足其一即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残疾证原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并于12月15日上午11:00前将《bat365官网登录2017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99214081@qq.com邮箱),毕业生提交的全套材料(不交原件)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园一楼)王雯老师处。
(三)复审上报。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材料上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审核支付。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申报的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送同级财政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市财政局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然后由各高校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我校具备申请条件的2017届毕业生均能了解政策,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院校进行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对院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院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要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51-8409382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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