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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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
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资助育人功能,推进养成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 2020 年学生工作计划和学生处工作安排,我院将组织各班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活动,相关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诚信 感恩 励志
二、活动时间:2020 年 4 月15日-4月28日
三、评选范围: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8级、2019级全体学生、2017级本科班
四、活动内容:开展学生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活动
1.评选诚信、感恩、励志标兵。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2.评选步骤:
(1)4 月 15 日—4 月 20 日,各班级依据我院下发的《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组织初评,并于4月 21日前上报学院学工办公室。
(2)4 月21 日—4月23 日,学院将对各班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查,确认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如有其他违纪违规现象,学院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4 月 23 日前,学院将18名"诚信、感恩、励志标兵"候选人在学院公众号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工办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进行表彰奖励。
五、要求
(一)各班班长、班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标兵评选活动,要将本次活动与班级学生养成教育紧密结合,通过班会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班级每一位学生都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二)各班委对本次标兵评选活动积极组织,通过民主选评方式推荐标兵候选人,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候选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申请表》、个人事迹、照片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学工办公室。
附件: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0. 4 .15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学生养成教育,构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体系,把诚信感恩教育作为受助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激励广大受助学生诚信感恩、奋发自强,营造诚实守信、感恩向善、自立自强的校园氛围。依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诚信标兵
1.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诚信缴费,无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
3.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学校各类考试纪律;
4.诚信做人,日常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诚实、守信。
(二)感恩标兵
1.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对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
2.保护自然,爱护环境,爱护学校的各类设施及花草树木,具有感恩之心;
3.积极参与各项感恩教育活动;
4.尊重老师,孝敬父母长辈,以实际行动汇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教诲之恩。
(三)励志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3.品学兼优,积极进取,表现突出,获得各类荣誉称号或奖励;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有相关励志事迹,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二、评选步骤
(一)4 月 15 日—4 月 20 日,各班组织初评,并于4 月
21日前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学工办公室。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申请表》,并提供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真实可靠,事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限 800字—1000 字,并附候选人标准照电子版 1 张(图片像素清晰)。
(二)4 月 20 日—4月 23 日,学院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查,确认候选人资格。推荐候选人若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现象,学院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三)4月23日后,学院将 18 名"诚信、感恩、励志标兵"候选人在学院公众号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进行表彰奖励。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参与评选
(一)在校期间曾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二)近一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三)近一年内旷课达 10 学时以上者;
(四)德育测评不合格者。
四、表彰奖励
被授予"诚信、感恩、励志"称号的学生,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特别优秀的标兵同学,学院将推荐学校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确定校级"诚信、感恩、励志"称号,被评定为校级称号的同学,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其先进事迹将在橱窗专栏、学校官网和官微等媒介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