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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 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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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班,团总支、学生会:
  为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选办法》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学院第二届"好青年"、"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评选学院"好青年"。本次评选采取自荐或班级推荐的方式,依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符合评选条件的全院学生,申请人员自行填写"好青年"申请表,认真撰写先进事迹(均为电子版),最迟于3月23日晚自习前交于班级负责人处。本次拟评选自强、志愿、文体、实践、尽责、创业、诚信、学习、进步、竞技十项共十八名好青年,入选学院好青年风采展,并为其颁发证书。
(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此项评选面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团干部以及模范宿舍舍长,依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自荐及部门推荐的方式,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要求自行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认真撰写先进事迹(均为电子版)。最迟于3月23日晚自习前交于班级负责人处。本次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二十六人,入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风采展,并为其颁发证书。
  二、评选流程
(一)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二)民主推选。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
(三)辅导员审核。经过各班讨论与推荐,确定班级推荐名单,交至各班级辅导员处,辅导员经过查实各个学生的优良记录并进行审核。
(四)全院公示。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3天的公示。
(五)学院批准。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报院总支批准,经批准后的候选人为第二届学院"好青年"及"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者。
附件:
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评选条件》
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好青年"申请表
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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